大廠 vs 創業這個經久不衰的話題又火了 我覺得邏輯很簡單: 明星創業公司核心成員(有股份)> 大廠普通員工 > 明星創業公司一般員工 > 其他創業公司(信仰除外) 這個其實挺常識性的,能去月之暗面拿股份的不太會去騰訊阿里華為吧。 創業公司這個詞太寬泛了,很多人在爭論的是語言的模糊性
我畢業先去的商湯科技(當時頭部的創業公司),我覺得挺好的,當時商湯人才密度極高,技術和產品的能力都讓我大為震驚,讓我學習速度超快
1.89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