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正在僱傭一家營銷機構 我認為你需要瞭解他們的條款以及他們實際提供的服務。營銷是一個模糊的詞 - 如果承諾是關於戰略而不是執行,我對此沒有問題。 在這種情況下,這個責任取決於僱傭他們的人,我認為“他們有6份文件並不公平”這個想法不太合理,文件中可以發生很多事情。 然而!!! 如果他們承諾了執行和結果,但沒有提供結果或實施,那麼這就不是營銷機構的問題,這完全是 錯誤的,沒有履行承諾,在這種情況下絕對糟糕。 我認為細微差別是重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