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們認為不快樂是由於有慾望或擁有太少,但如果真是這樣,財物應該與快樂相關,而我們知道並非如此。快樂不在於擁有,而在於渴望。 快樂在於追求和渴望,甚至不是作為一種積極的追逐,而是作為你內心渴望的方向。 這就是為什麼列維納斯將撫摸的行為描述為“玩弄一些正在溜走的東西”——去愛、渴望或想要某樣東西,去撫摸它,就是將其視為一種不斷在你之上稍微快一點或高一點的東西,它應該始終溫柔地挑戰你去“擁有”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