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爾斯·摩根對美國食物提出了一個驚人的觀察: 在倫敦,一條麵包大約一週就會發霉。 在洛杉磯,同樣的麵包卻可以不受影響地放置1到2個月——沒有霉菌,沒有變化。 克里斯·威廉姆森插話:英國/歐洲的麥當勞薯條有3種成分(馬鈴薯、油、鹽——鹽可選)。 在美國呢?15種成分。 同一工廠,美國和加拿大的水果圈卻有著截然不同的配方。 皮爾斯: “為什麼會有如此大的差異?” 你有沒有注意到美國的食物相比於歐洲持久得可疑? 你認為這背後到底發生了什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