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對不良公共行為的定義是,如果我們不能同時做到這一點(比如開著音量看視頻,或者在電話上大聲說話),那麼就沒有人應該這樣做。 通過第一人稱示範將這個定義強加給他人似乎是一個合理的方法。
Kira
Kira8月14日 01:19
我在機場,旁邊的家伙一直在看視頻,竟然沒有耳機。真讓人煩。我終於拿出手機,開始做同樣的事。但我確保慢慢把音量調高,超過他的音量。他看了我一眼,似乎非常煩惱。然後關掉了手機。也許我們只需要開始與這些主角自戀者的能量相匹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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