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 為了避免對FSD的誤解,應制定表達標準。 2) 我們也應該主動提出不僅使用美國的自動駕駛,還要使用其他國家的自動駕駛,這是我們的意思。 這樣的新聞,會有誰會接受呢? 專注於酒駕問題。 "FSD並不是我們國家政府批准的。 因為韓美自貿協定,從美國直接引入到國內。 由於它是在國內法律體系之外出現的,因此有必要為自動駕駛時代制定更為嚴謹的標準。" 如新聞中所提到的。 正在與過去的自己作鬥爭的當前記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