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ssie-Khanna 法律並未規定 DOJ 可以為任何檔案或檔案釋出添加 "背景"。 它有兩個主要組成部分 -- 1) 必須釋出的文件,2) 可能被刪除的信息。 必須釋出的文件包括 "所有 未分類的記錄、文件、通信和在司法部(包括聯邦調查局和美國檢察官辦公室)持有的調查材料"。 在釋出任何此類記錄之前,並未提及要添加 "背景"。 為某些身份識別目的而創建的排隊卡上的個人姓名是一般 "調查材料" 的一部分。 該法規不允許刪除這些姓名,也不要求提供有關調查材料如何收集或使用的解釋。 Massie 認為應該雇用多少更多的 DOJ 律師來拯救像他這樣的白癡? Massie 錯誤地聲稱這四位紳士是戀童癖者,這是他所撰寫和倡導的立法的產物。 Massie 應該辭職。